乡村生活垃圾焚烧炉的要求规范
卫生填埋虽然具有技术简单、建设费用和运行成本相对较低的优点,但是对于场址条件要求较高,而且所需的覆盖土量较大;但是采用乡村生活垃圾焚烧炉的焚烧减量化可以达到无害化程度高,且产生的热量可作能源回收,资源化效果好的特点。为确保焚烧技术安全、有效的进行,操作需根据如下的规范进行。下面就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1.生活垃圾焚烧炉安装工程施工验收必须符合GB50273和DL/T5047的规定。鉴定前应按GB10180和GB/T10184的规定进行热工试验。
2.焚烧炉应配有燃烧控制系统,以适应垃圾量和热值的变化。
3.合理配置一二次风量及其比例是控制燃烧工况的关键。当燃烧工况不稳定导致炉膛温度低于850℃时,应起动助燃燃烧器,使炉膛温度保持850℃以上;烟气含氧量不应低于6%;有足够的湍流强度,确保均匀混合。
4.对垃圾焚烧炉热备用器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以保证焚烧炉停炉后能够迅速正常启动。有可靠的密封和保温性能,焚烧炉周边环境空气必须达到TJ36的要求。
5.对垃圾焚烧炉炉排各燃烧段垃圾层经常监控,防止垃圾层分布不均而造成燃烧工况恶化。
6.每天进行炉渣热灼减率的检测有助于对焚烧工况进行及时调节和控制,有条件的也可每班进行一次炉渣热灼减率的检测。热酌减量的测试和计算参照CJ/T20的要求进行。焚烧炉渣和灰渣必须各自定期取样,按GB5085.3的要求鉴别其毒性。
7.炉墙与炉拱选用的耐火、保温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和行业的有关标准,按不同炉墙部位选择不同性状的耐火、保温材料。当低位发热量不小于6.38MJ/Kg时应设置炉墙冷却。炉墙上各表计、观察孔、调节机构、吹灰器等的引出处应设置必要的炉墙加强部件,设置泄压或防爆装置。炉墙、炉拱和灰斗的外表面需要有可靠的保护外壳.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这篇生活垃圾焚烧炉的文章,我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