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日益增多是否需要配套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炉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随之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凸显。目前,各地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广普及“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治理模式,但我国国土面积69%为山区丘陵地形,山区农村人口居住分散、道路交通不便,这种治理模式的运行成本高,难以持续良性运转。同时,农村生活垃圾“进城”加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供需矛盾,而建设大型焚烧厂又引起大量的“避邻事件”。而农村镇(乡)以下政区普遍缺乏***掌握填埋场作业技术的人员,因处理规模限制,也不能有效率地配置填埋作业机械。所以,村镇规模的垃圾填埋场的实际管理水平一般类似垃圾堆场,衍生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环境影响严重。因此选用更为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日益急迫。
大多数村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并不高,收集点距离大型焚烧设施距离较远,小型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炉,具有垃圾减容减量化程度高、投资建设费用低、选址灵活性好等优点,已在部分西南山区农村大量使用。但小型焚烧炉应用中,往往管理不规范,工况不易稳定,烟气净化系统也比较简单,难以达到烟气排放的控制标准。大多数小型焚烧炉采用了气化焚烧技术,但很难做到飞灰熔融,飞灰应该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规处置⋯。但是农村地区通常无飞灰的处置设施,因此即使烟气能达标,这些在农村地区运行的焚烧炉仍存在飞灰污染的环境风险。但是采用的热解后焦炭挥发分耦合焚烧技术(以下简称热解耦合焚烧),通过飞灰返烧一熔融模式,存在飞灰玻璃化可能。我国要求生活垃圾焚烧的排放必须满足GB 18485--2014标准,二恶英排放值需低于0.1 ng/m,飞灰收运和处置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是,国内农村地区的小型焚烧炉很难配置完善的烟气净化系统,飞灰安全处置也难以实现,因此降低排放物原始污染浓度是一个必然的选择。国内运用小型焚烧炉处理乡村生活垃圾尚处于探索阶段,我们公司设计的小型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炉可以环保达标排放,一些偏远、交通不便利的农村可以配套相应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